国有资产与信息化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代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配置、监督、使用、处置、预算(资产配置)、基础管理、资产报告工作。
(二)代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学校经营性资产进行监管。
(三)负责学校固定资产、软件类无形资产的管理。
(四)负责学校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工作。
(五)代表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项目库进行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全校教学、科研、办公用房的管理。
(七)代表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重要政策、制度措施,研究部署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和应用,监督与指导全校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
(八)负责校级层面信息化软硬件平台建设,服务和指导各二级学院(部门)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
(十)负责学校基础网络的规划、建设及日常管理维护。
(十一)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政策法规。
(十二)负责提升全校师生信息化素养,推动教育教学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十三)负责全校基础教学资源(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等)的建设、维护、管理。
(十四)负责全校通用性教学资源(教师教学技能实训设施、通用型实验室、体育场馆等)的监管和调度。
(十五)负责全校专用教学资源(专业实验室、专业实训场所等)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