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官网 | 加入收藏

资信处(新)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 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日期: 2024-08-25      编辑:谢莹      审核人:叶晓波      点击数:

学院、部门

确保秋季学期正常开学,学校分组进行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隐患,保障校园安全,决定2024年8月26日、27日,请各学院、部门内部开展自检自查学校组成检查组将于2024年828日上午9:00在行政楼前集合进行校园安全排查整治除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指挥组

组长:江枫副校长

副组长:和福永、李飞、陈平、叶晓波唐元清

组员: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二、检查组设四个小组

第一组,学生食堂检查组:和福永负责,成员为总务部分管食堂领导1人、学工部1人、卫生所1人、保卫处综合科1人纪检处1人

第二组,实验室、特种设备检查组:叶晓波负责,成员为资信处领导1人、教务处1人、保卫处综合科1人、保卫科1人纪检处1人

第三组,学生宿舍检查组:李飞负责,成员为学生处领导1人、保卫2人,总务部水电中心1人纪检处1人

第四组,校区安全检查组

校区安全检查组1:和福永负责检查花果山校区,成员为保卫2人、基建处1人、总务部绿化保洁1人纪检处1人

校区安全检查组2:彭伟负责检查雁塔校区,成员为保卫2人、基建处1人、总务部绿化保洁1人纪检处1人

三、重点检查范围

对校园各区域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食堂、宿舍、教学楼、图书馆、文体活动场(馆)、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各部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各责任部门(学院)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责任人履职情况等。

四、相关事项要求

1、请校领导自行选择检查组,参与并指导检查工作;

2、各检查小组负责人具体协调确定检查时间,负责本组成员的召集和检查工作的组织;

3、各学院、部门自检结果及各检查小组于830日前将检查情况书面报送保卫处综合科。(附:楚雄师范学院安全检查记录表)

此通知

楚雄师范学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25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

版权所有 楚雄师范学院国有资产与信息化管理处